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9年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0-07-03 355
核心提示: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9年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19年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省直及中央在汉内部资料编印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的监督管理,规范内部资料编印秩序,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决定于2020年7月至8月开展全省内部资料年度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经我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审核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审核内容


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审核以下有关情况:


(一)内部资料编印单位是否加强监督管理,所印制内部资料是否存在含有内部资料规定不得含有的内容,特别是政治导向问题。


(二)是否存在不规范问题。内部资料是否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编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并是否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


(三)是否存在超范围发送情况。内资编印单位要严格遵守如下规定: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者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


(四)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问题。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不得搞摊派或变相摊派。


(五)是否存在违规合作情况。不得将内资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其他形式进行编印和发送交流。


(六)内资编印单位履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要求情况。


(七)上一年度被责令整改的内资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或出现新的违规行为。


四、审核材料


1.2019年内部资料样本一套。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原件。


3.《湖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审核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需经编印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4.省直和中央在汉内资编印单位的审核表电子版请发送至hbsnbzl@163.com邮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内资编印单位的审核表电子版请直接提交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五、审核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核。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所辖内资由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审核。省直及中央在汉单位内资由省新闻出版局直接审核。


(二)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务必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审核工作,并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连续性内部资料2019年年度审核情况表》(见附件2)。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考虑到今年年审结束到明年初年审时间周期短,今年审核合格的可不另行换证,个别因有较大调整需要换证的则须重新核发。


(三)省新闻出版局在市州局审核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审核。


(四)2020年9月底,省新闻出版局对内资审核情况予以通报。


六、注意事项


请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所辖区域内资编印单位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按规定予以注销准印证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


联系人:金艳  张如杰


联系电话:027-68892507   027-68892400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省新闻出版局515室


附件:1.湖北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审核表


2.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连续性内部资料2019年年度审核情况表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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