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育委员会职务设置的通知
鄂建教协〔2026〕12号
各教育委员会:
为严格落实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会教育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及职务称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育委员会原设置的 “秘书长” 职务,统一更名为 “副主任委员”。更名后,其原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分工保持不变。
二、各教育委员会原设置的 “副秘书长” 职务,统一更名为 “主任委员助理”。更名后,其原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分工保持不变。
三、各教育委员会原设置的“秘书处”改为“xx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会议组织、资料归档、工作协调等事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职务设置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分支机构据此更新对外信息及备案材料。
湖北省建设教育协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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