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教育协会理事会议事制度

   2018-12-26 94
核心提示:为了促进协会规范、可持续发展,推进协会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根据协会章程和五届会员大会、五届一次理事会精神,特制定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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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协会规范、可持续发展,推进协会民主议事制度的落实,根据协会章程和五届会员大会、五届一次理事会精神,特制定协会理事会议事制度。


一、协会决策通过重大事项需要召开理事会审议表决后方能实施。


二、理事会的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2、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3、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及奖罚;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6、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代表本协会与其他学会、研究会、协会加强协作联系;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的,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会议。情况特殊的,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可以通讯形式召开。


湖北省建设教育协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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